請問
單位對外無償提供服務,為什么存在增值稅的風險? 答復 是的,單位對外無償提供服務,存在增值稅視同銷售服務的納稅風險。 比如:單位對外無償提供借款,單位對外無償租賃等等,都會帶來增值稅的風險。 注意: 個人對外無償提供服務,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