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要求:
澳大利亞對EMC的要求采用EMC架構(1992無線電通信法)的自我宣告方式。在此架構規范的電氣產品都須符合澳大利亞標準,并取得澳大利亞通信局的認可,才能使用C-Tick標志。若產品同時符合電氣安全及電磁兼容要求,便可申請法規符合標志(RCM)。
技術信息
電壓:AC 240V
頻率:50Hz
C-TICK產品范圍
電子產品一般是申請C-Tick,通訊產品一般是申請A-Tick,不過如果產品申請了A-Tick,則不需要再申請C-Tick 除醫療器械產品以及三相供電的電子電氣產品,
認證流程
1.樣品
2.產品的資料
3.申請表
4.簽定合同
5.安排首款
6.進行測試
7.出具報告
8.安排尾款
C-TICK認證資料及流程
認證資料
1.申請認證產品的生產廠商和申請認證方的全稱和詳細的聯系通信地址。
2.將提供給用戶的認證產品的安裝和使用手冊的副本。(如該產品還沒有用戶手冊,則可提供相關內容的草稿副本)
3.產品電氣原理圖及工作原理說明。
4.有關產品的工作振蕩頻率表,表中應列出信號的傳播路徑和相應振蕩頻率。
5.其它一些需要說明的產品特點。
注:
1:除特別說明外,以上資料請以英文提供。
2:對于多種型號的產品申請,請分別提供各型號的資料
C-Tick是澳大利亞的電磁兼容部分的認證,由澳大利亞通訊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簡稱ACA)來管制,目前只對干擾部分進行管制,管制范圍的產品從1999 年1/01 開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