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標準是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對噪聲容許范圍所作出的規定。
環境噪聲標準
是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對噪聲容許范圍所作的規定。制定原則,應以保護人的聽力、睡眠休息、交談思考為依據,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現實性。環境噪聲基本標準是環境噪聲標準的基本依據。各國大都參照化組織(ISO)推薦的基數(例如睡眠30分貝),并根據本國和地方的具體情況而制定。
包括不同地區的戶外噪聲標準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內噪聲標準,是環境標準的一種。制定這類標準的目的是控制噪聲對人的影響,為合理采用噪聲控制技術和實施噪聲控制立法提供依據。
基本標準
較強的噪聲對人的生理與心理會產生不良影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環境中,噪聲主要造成聽力損失,干擾談話、思考、休息和睡眠。根據化組織(ISO)的調查,在噪聲級85分貝和90分貝的環境中工作30年,耳聾的可能性分別為8%和18%。在噪聲級70分貝的環境中,談話就感到困難。對工廠周圍居民的調查結果認為,干擾睡眠、休息的噪聲級閾值,白天為50分貝,夜間為45分貝。
美國環境保護局(EPA)于 1975年提出了保護健康和安寧的噪聲標準。近年來,中國也提出了環境噪聲容許范圍: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噪聲不得超過30分貝,白天(6時至22時)不得超過40分貝。
制定依據
環境噪聲標準制定的依據
環境噪聲基本標準是制定環境噪聲標準的基本依據。各國大都參考 ISO推薦的基數(例如睡眠30分貝),并根據不同地區、內的不同時間和室內噪聲受室外噪聲影響的修正值,以及本國和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來制定環境噪聲標準。
中國的《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是以保護聽力基本標準為依據,考慮到中國工業經濟的現狀制定的。
戶外標準
環境噪聲引起人們煩惱的是對交談、思考、睡眠和休息的干擾。中國環境噪聲標準中的特殊住宅區,指特別需要安靜的住宅區,如休養區、賓館區等;居民、文教區指純居民區和文教、機關區域;一類混合區指一般商業和居民的混合區;二類混合區指工業、商業、少量交通和居民的混合區;商業中心區指商業集中的繁華區域;工業集中區指當地的工業區域;交通干線兩側指車流量每小時100輛以上的道路兩側。表6所列的標準值為戶外容許噪聲級,測量點選在受噪聲影響的居住建筑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夜間頻繁出現的噪聲,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0分貝。夜間偶爾出現的噪聲,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分貝。
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0類 50分貝 40分貝
1類 55分貝 45分貝
2類 60分貝 50分貝
3類 65分貝 55分貝
4類 70分貝 55分貝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別墅區、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
(2)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3)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5)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室內標準
室內噪聲標準可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種。住宅室內噪聲標準是根據生活安靜的要求和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參考住宅窗戶條件制定的,一般不應低于所在區域的環境噪聲標準20分貝。中國住宅室內的標準規定為低于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10分貝,因為中國城市有較多的小工廠緊靠住宅。非住宅的室內噪聲標準,是根據房間用途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