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減稅
(1)四年內免征九年內減半征收(簡稱“四免九減半”)優惠政策:
①企業實施的適用于“15 年 10%優惠稅率”所對應的新投資項目所取得的收入;
②企業從位于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地區,并屬于社會化領域的投資項目中所取得的收入。
(2)四年內免征五年內減半征收(簡稱“四免五減半”)優惠政策:
企業在非社會經濟條件困難或特別困難地區投資的社會化領域項目所取得的收入。
(3)兩年內免征四年內減半征收(簡稱“兩免四減半”)優惠政策:
①企業實施的適用于“10 年 17%優惠稅率”所對應的新投資項目所取得的收入;
②企業位于工業區(除位于社會經濟條件便利地區的工業區外)的投資項目取得的收入;
③企業從位于社會經濟條件困難地區,并屬于社會化領域的投資項目中所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