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術語的成交方式是指用簡短的外文縮寫字母表明貨物價格的構成和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今天我們簡單介紹一下日常業務中常見和常用的三種成交方式:
摘要: 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9號公告)要求,出口退稅單證備案需提供受托報關單位為其開具的代理報關服務費發票,由于EXW出口的特殊性,對是否能獲取到報關費發展有所爭議,建議出口且想申請退稅盡量不使用EXW報關
一、EXW: 工廠交貨,是指賣方將貨物從工廠交付給買方,買方負擔自賣方工廠交付后至最終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一般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車或船,也不辦理出口報關手續。
二、FOB:船上交貨,也稱“離岸價”,是指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簡單地說, FOB 價就是貨物裝上船之前的一切費用;
出口費用一般包括:單證費,拖車費,碼頭費,操作費等,也就是貨物從出廠到裝上船的一切費用。
三、CIF: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和損壞的風險并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以及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注:以上只是我們常見的幾種貿易成交方式,三種貿易成交方式的不同主要是對貨物的權責、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
出口發票的開具及出口免稅收入的確定都是以FOB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