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0歲~6歲(未滿7周歲)兒童發育行為評估量表的評估內容、測查方法、發育商參考范圍以及量表的使用。
本標準適用于0歲~6歲(未滿7周歲)兒童發育行為水平的評估,是評估兒童發育行為水平的診斷量表。
評估量表
0歲~6歲兒童發育行為評估量表
輔助工具
主試者使用與測查量表配套的標準化測查工具箱,以及診查床、圍欄床、小桌、小椅、樓梯等測查工具。
1.1.1 測查環境應安靜,光線明亮,4 歲以下兒童允許一位家長陪伴,4 歲及以上的兒童如伴有發育落后、溝通不利或者測查不配合的情況可有家長陪同。
1.1.2 主試者應嚴格按照操作方法和測查通過要求進行操作,避免被試兒童家長暗示、啟發、誘導。
1.1.3 主試者應熟記操作方法和測查通過要求
1.1.4 主試者的位置應正確,桌面應整潔,測查工具箱內的用具不應讓被試兒童看到,用一件取一件, 用完后放回。
1.1.5 主試者應經過專業培訓獲得相關資質才能施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