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含義
原產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igin)是用以證明貨物原產地或制造地的法律文書,相當于貨物的“護照”,是進口國、海關、計征稅率的依據。出證機構為檢驗檢疫局和貿促會。
出口商可根據客戶需求向相應機構申請,符合相應的原產地規則就可以簽發原產地證書。
原產地證有3類
1.普惠原產地證(用于證明貨物原產地,并進口國享受貨物減免政策)
2.非優惠原產地證(即一般產地證/CO產地證,證明貨物的原產地)
3.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
其中,RCEP原產地證包括FORM E 中國-東盟自貿區原產地證書,是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中規定的老撾、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 菲律賓、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共15個亞太國家簽發的證書。
RCEP原產地證可享受關稅優惠或免關稅優惠,而CO不能享受關稅優惠。
具體原產地證書詳細種類見上圖。原產地證的作用、申請辦理流程、常見問題,RCEP原產地證和自貿區原產地證的區別一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