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自建、入駐、第三方平臺有什么區別?企業在互聯網端進行醫療器械產品的售賣按照網絡安全法必須具備一定的資質許可才可以,下面就根據不同的企業營銷模式給給為知友普及一下相關的許可要求:
《一》自建類
企業自行建立網站售賣企業自身醫療器械產品的活動;
《二》入駐類
企業將醫療器械銷售活動轉到第三方平臺(如京東、淘寶、1號店等)上進行售賣的活動;
《三》第三方平臺類
第三方平臺是審核要求嚴苛的一種形式,是指企業搭建一個平臺,讓其他醫療器械的商家進行入駐售賣的活動,平臺搭建方不允許售賣,只能作為平臺的提供方;
如平臺方也想售賣醫療器械產品,需要再重新成立一家公司,以新公司的名義入駐到平臺后開展醫療器械售賣的活動。
第三方平臺備案要求如下:
2、質量安全管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質量安全管理人學歷證明或技術職稱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3、 營業執照復印件;
4、 辦公場所地理位置圖,辦公場所面積圖;
5、 辦公場所證明文件或者租賃協議(附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復印件;
6、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復印件(交驗原件);
7、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8、相關人員的勞動合同和shebao證明;
9、域名證書 ;
10、公司章程 ;
11、公章配合使用;
12、三方平臺使用說明(系統評測的說明);
13、其他公司基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