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國優先權?什么是本國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1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 12 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
第1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 6 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
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即外國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1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 12 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
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即本國優先權。
portant;">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是兩種與專利申請相關的概念,它們在申請專利時可以提供一定的優勢和便利。
外國優先權(Foreign Priority):
外國優先權是指在申請專利之前,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已經提交過相同的專利申請。如果在外國申請之后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12個月),在另一個國家或地區提出相同的專利申請,并要求享受外國優先權,則新申請將視為在該國申請日之前已經存在。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保留在zui初申請國獲得的優先權,免于喪失在其他國家申請專利的權利。
通過外國優先權,可以避免在其他國家遞交專利申請時被認為已經公開,從而保持創新的新穎性。此外,外國優先權還可以簡化后續申請程序,并在某些情況下減少費用和時間。
本國優先權(National Priority):
本國優先權是指在某個國家內已經申請了專利,并在特定期限內(通常為6個月)在同一國家內提交相同的專利申請。與外國優先權類似,本國優先權允許申請人在后續申請中享受與初申請相同的優先權。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在后續申請中保留初次申請的申請日,并避免其他人在該期限內對該技術提出專利申請。
通過本國優先權,申請人可以在一定時間內進一步完善和準備專利申請文件,并在后續申請時保持與初次申請的優先性。
portant;">總結: 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都是為了給予申請人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的某種優惠和便利。外國優先權允許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時保留zui初申請國的優先權,而本國優先權則允許在同一國家內后續申請時享受初次申請的優先權。這些優先權機制可以幫助申請人更好地管理和保護他們的創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