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報告應包括的內容:
1、檢驗報告名稱;
2、委托單位、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3、報告的編號和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
4、試樣接收日期、檢測日期及報告日期;
5、試樣名稱、生產單位、規格型號、等級、批量;
6、試樣的說明和明確標識等;試樣的特性和狀態;
7、檢驗依據及執行標準;檢驗數據及結論;
8、必要的檢驗說明和聲明等;
9、檢驗、審核、批準人(授權簽字人)三級人員的簽名;
10、見證單位和取樣單位的名稱,以及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的姓名、證書編號;
11、檢驗機構的名稱、地址及通訊信息。
注意事項:
檢驗報告的內容應完整,填寫應規范、正確、清晰、判定準確,并嚴格執行校核、審批程序。分析檢測質量形成過程,準確的找出可能影響檢測工作質量的各項因素,使其持續的處于受控狀態,這是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項基本要求。
他們的檢驗技術,審慎程度,以及是否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對其檢驗、鑒定的結果具有較大的影響。一個完善的檢驗報告,應能實現糾正和預防質量問題的發生,即使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也能及時發現,迅速予以糾正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