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了很多熱點問題。
為進一步規范傭金結算管理工作,優化保險中介市場環境,督促市場主體依法合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反洗錢法》《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上海地區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傭金結算辦法》。
辦法自2023年3月17日起實施。
本辦法所稱傭金是指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因開展保險中介業務,向保險公司收取的報酬。
協議管理:機構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應當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協議要素:傭金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時限和違約賠償責任等。
財務管理:機構應當使用獨立的傭金收取賬戶收取保險公司支付的傭金。
經營管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開展保險中介業務過程中:不得索取、收受保險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合同約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保險中介業務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不得接受保險公司的現金、實物或其他可用貨幣計算數額的財產性利益,如含有金額的會員卡、代幣卡(券)等。
責任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傭金結算責任機制,明確傭金結算相關崗位責任。
機構在與保險公司進行傭金結算時,在經由機構業務管理部門、傭金結算專員審核的基礎上,必須由機構財務部門負責人對傭金結算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機構分管負責人審批。
對傭金結算過程中出現的不當或違規行為,機構應對相關負責人及具體經辦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近日,廣東銀保監局探索建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法人分類評價體系。
圍繞發展規模、效益質量、股東支持、合規狀況、社會責任等5方面細化20條定性和定量指標,綜合運用評價結果分類施策,積極支持培育優質機構,提升機構合規管理水平,探索行業退出機制,加大對優質機構的支持和輔導力度,及時跟蹤了解機構發展狀況和訴求,對相關許可事項在法定期限內開通“綠色通道”,助力機構與轄內產壽險公司的深度合作,暢通機構與省市有關部門的溝通渠道,多管齊下支持和促進優質中介機構發展,探索通過股權交易、兼并等方式,引入優質股東或通過MGA模式,逐步優化專業中介市場。
MGA,即授權承保代理(Managing General Agent),MGA模式指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在保險銷售的基本功能之外,可以接受保險公司委托從事市場營銷、收取保費、核保、理賠、風險管理、產品開發、精算定價、協助安排再保險等業務,MGA具有傳統保險代理模式所不具備的優勢,靈活的定價和承保權限、復雜的傭金結構,可有效擴大業務量、約束中介機構的道德風險,同時實現保險公司、代理機構、保險消費者三方共贏,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