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再加工證明即是證明我國所出口的貨物在中轉地區香港未再次進行加工的憑證。
未再加工證明是根據自由貿易協定規則,為確保進口報關貨物符合直接運輸規則,針對國際轉口貨物,由中轉地海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其中,香港未再加工證明是由國家商檢局直屬下的香港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簡稱中檢公司)簽發,因此中檢公司就是唯一一個能夠簽發未加工證明的機構,因此只要不屬于直運規則的貨物要想享受關稅優惠就必須提供未加工證明,要辦理未加工證明就必須到中檢公司申請辦理。
為什么從大陸出口經香港??炕蜣D運的貨物需要辦理未再加工證明?
具體來說還是因為“直運規則”,很多從事外貿行業的人,或者曾經辦理原產地證多年的人都不知道這一條規則。直運規則不是說你的船或者貨物必須由出口國直接運送到目的國才屬于直運規則。直運規則是指你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不在貿易協定成員國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中轉的,這種就屬于直運規則,不屬于直運規則的貨物要想享受貿易協定所帶來的關稅就需要提供未再加工證明。
《未再加工證明》的作用:
1.《未再加工證明》可以作為證明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符合FTA“直接運輸規則”、從而享受進口國優惠關稅待遇的有效憑證;
2.《未再加工證明》能夠有效解決區域(場所)內從事國際集拼、國際物流配送企業長期遇到的轉口貿易難題;在《未再加工證明》的加持之下,貿易模式從“點對點”向“網絡化”的發展將更順暢;
3.《未再加工證明》可以有效發揮區域(場所)的區位優勢,為非中國原產貨物在我國區域(場所)保稅存儲、中轉、分撥等創造有利條件。如跨國公司可采用“全球集中采購+保稅倉儲+分撥轉口”的貿易模式,進一步“盤活”供應鏈模式,節省周轉時間和物流成本。
未再加工證明申請所需資料:
1、由海關簽發出具的產地證正本一份;
2、提單,商業發票,箱單復印件各一份;
注:我司深圳市佰一進出口有限公司可為企業代辦未再加工證明,只需提供以上資料即可,2個工作日即可辦理完成,如有需要請與我司聯系??!
“未再加工證明”的簽發:香港中檢公司在有關各地海關機構簽發的產地證書的官方聲明欄內加簽“茲證明該證書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轉運其間未進行任何加工”之英文字樣(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UBJECT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并加蓋香港中檢公司印章(已在歐盟注冊備案),簽證人員手簽并注明日期。
《未再加工證明》,是自由貿易協定實施后出現的,針對國際轉運貨物的一種證明文件。
自由貿易僅在協定成員方之間相互降稅,要求貨物從原產國(地區)“原樣”運輸至目的國,防止貨物轉運時非成員方原產貨物“搭便車”。貨物在非成員方臨時儲存時,需要在非成員方海關監管之下,以確保物流鏈條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由非成員方出具的證明貨物轉運期間“保持原樣”的《未再加工證明》,成為自由貿易項下貨物享惠的必備證明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