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代辦原產地證,安徽辦理出口印尼東盟原產地證FORM E.FORME原產地證是中國和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等東盟成員國相互實施關稅優惠待遇的重要憑證。我國貨物出口到上述國家,凡符合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關稅的有關規定,對原產于中國和東盟的約7000個稅目的產品只要簽發了FORME*,相當于有了一個“經濟護照”,該批貨物就能夠享受更優惠的進口國關稅待遇,平均減稅幅度可達5%。
除了去年1月1日已經開始簽發的HS稅目號下1-8章的全部產品以外,新增了泰國、馬來西亞等6個國家降稅清單中的產品。即:出口至東盟國家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相關產品均可簽發東盟原產地FORME。
原產地證FORME格式的簽發與要求隨著東盟自貿區成立以來就一直在變化著。而在在剛剛結束的中國—東盟自貿區37次常委會上,中方與東盟成員國終于就FORME原產地證書簽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做出來幾項重大調整:
1、FORM E原產地證證書欄應該以英文填寫。
2、一份FORM E原產地證書涵蓋的產品項數不得超過20項。
3、第三欄顯示具體的船名航次。
4、第八欄的原產標志除了柬埔寨、印度尼西亞、緬甸保留用X,其他國家都用WO。
5、如FORME證書適用第三方發_票條款,證書第10欄須填寫第三方發_票號和日期,第七欄加注的公司為中國內地以外的第三方的公司。
6、新版FORME格式多出第13欄,如果是后補證,使用WO標志的國家均在此欄個方框打鉤;柬埔寨、印度尼西亞、緬甸三個國家的后補證則保留原先在第12欄顯示后發字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