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3月11日制定了光源的能效標簽新法規正式版(EU) 2019/2015, 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發布,將于2021年9月1日進行強制并廢除原法規(EU) 874/2012,實施能效標簽指令 (EU) 2017/1369。這項法規規定了光源的能效等級與標簽使用與產品數據庫及信息要求。從2021年5月1日起,供應商需在產品數據庫中注冊產品信息。從2021年9月1起,零售商要在2022年6月1日前對已投放市場的產品進行更換新標簽。從2019年12月25日起,燈具上的舊版874能效標簽不再適用,即燈具在這個期限后不能貼874能效標簽。
★認證產品
光源,帶與不帶集成控制裝置都在范圍,也包含產品中的光源。
新的能效標簽與舊的稍有變化:
1. ENERG的標志與以前不一樣;
2. 供應商的名稱與產品型號的位置與以前不同;
3. 等級分類不同,都是7個等級,但以前的是A++,A+,A,B,C,D,E。新的為A,B,C,D,E,F,G;
4. 多了二維碼的要求。
標簽中要求內容:
1.供應商名或者商標;
2.供應商型號;
3.能效等級從A到G;
4.電能損耗=開機模式功率;
5.QR二維碼;
6.產品符合的能效等級;
7.法規號‘20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