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市鋼結構質量檢測檢驗評定機構
一、項城市鋼結構質量檢測,鋼吊車梁或類似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構件,其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 G205-2001 )附表的規定。檢查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3榀。
檢查方法:用經緯儀、水準儀、吊線、拉線和鋼尺等檢查。
檁條、墻架等次要構件的安裝允許偏差應符合( G205-2001 )附表的規定。
檢查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查方法:用經緯儀、吊線和鋼尺等檢查。
鋼平臺、鋼梯、欄桿安裝允許偏差應符合( G205-2001 )附表的規定。
檢查數量:鋼平臺按總數抽查10%,欄桿、鋼梯按總長度抽查10%,鋼平臺不少于1個,欄桿不少于5米,鋼梯不應少與1跑?;A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基礎周圍回填土夯實完畢:基礎的軸線標志和標高基準點齊備、準確。
檢查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查方法:用經緯儀、水準儀、水平尺和鋼尺實測。
設計要求*緊的節點,包括上節柱與下節柱、梁端板與柱托板(牛腿、肩梁)等,其接觸面應有70%及以上的面積緊貼,用0.3厚塞尺檢查,可插入面積之和不得大于接觸*緊總面積的30%;邊緣大間隙不應大于0.8。
二、項城市鋼結構質量檢測,鋼結構性能實荷檢驗與動測
4.1對于大型復雜鋼結構體系可進行原位非破壞性實荷檢驗,直接檢驗結構性能。結構性能的實荷檢驗可按本標準附錄H的規定進行。加荷系數和判定原則可按附錄H.2 的規定確定,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4.2 對結構或構件的承載力有疑義時,可進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載試驗。試驗應委托具有足夠設備能力的機構進行。試驗前應**詳細的試驗方案,包括試驗目的、試件的選取或制作、加載裝置、測點布置和測試儀器、加載步驟以及試驗結果的評定方法等。試驗方案可按附錄H**,并應在試驗前經過有關各方的同意。
4.3 對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鋼結構體系,宜進行實際結構動力測試,確定結構自振周期等動力參數。結構動力測試宜符合本標準附錄E的規定。
4.4 鋼結構桿件的應力,可根據實際條件選用電阻應變儀或其他有效的方法進行檢測。
三、項城市鋼結構質量檢測注意事項:
1、技術措施:
(1)編制詳細檢測技術方案、并及時做好技術交底。
(2)維護與校正檢測儀器,保證良好的技術狀態。
(3)貫徹執行各有關規范、標準。
(4)備足各種工具,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
2、安全措施:
(1)進入現場檢測作業的人員應身好勞防用品。
(2)進入檢測現場要注意行走安全,防止摔傷事故。
(3)現場檢測設置專人監護,防止高空拋物等對檢測人員的傷害。
(4)上下構筑物踩穩踏實,注意腳底打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