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2271,第 2 版,2018 年 9 月 7 日- 用于輕型電動汽車 (LEV) 應用的安全電池的 UL
標準組成這些組件的子組件/模塊,用于本標準中定義的輕型電動車輛 (LEV)。
本標準不評估這些設備的性能或可靠性。
本標準不包括對用于電動車輛的 EESA 的評估要求,例如用于公共道路(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乘用車和重型越野車輛,例如電池供電的駕駛式工業卡車,其符合電動汽車用電池標準 UL 2580 / ULC-S2580。
本標準不包括評估用于輕軌 (LER) 應用的 EESA 的要求,這些要求包含在 UL 1973 中用于固定、車輛輔助電源和輕軌 (LER) 應用的電池標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