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公共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凡經營下列場所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后方能開業:
1、賓館、飯館、旅社、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巴、茶座。
2、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3、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4、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5、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6、商場(店)、書店。
辦理公共衛生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租房協議、安全用水證明)、公章
2、經營場所平面圖、衛生組織、衛生制度;
3、衛生行政部門對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認可書
4、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5、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檢驗報告
6、法人代表和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