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培訓學校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根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房屋不能提供竣工證明的幼兒園、學生接送站、培訓機構等教育機構,在辦學資格的時候需要提交《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房屋安全檢查報告》。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場地安全性鑒定:核查場地是否為地質災害易發區,結合場地周邊環境調查情況,進行安全性鑒定,鑒定結果分為危險和基本安全兩個等級。
2.房屋基本情況調查:結合現場查勘,收集農戶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現狀進行現場調查、查勘和檢測,包括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分別鑒定其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4.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分級情況進行匯總,確定房屋整體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5.防災措施鑒定:檢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災措施,并對防災措施完備情況進行調查,鑒定結果分為具備防災措施、部分具備防災措施和完全不具備防災措施3個等級。
6.處理建議:對被鑒定的房屋,根據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結果,綜合考慮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