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MF-POWER蓄電池12V80AH儲能型應急電源
蓄電池之容量表示
在容量試驗中,放電率與容量的關系如下:
5HR....1.7V/cell
3HR....1.65V/cell
1HR....1.55V/cell
嚴禁到達上述電壓時還繼續放電,放電愈深,電瓶內溫會升高,則活性物質劣化愈嚴重,進而縮短蓄電池壽命。
因此,堆高機無負重揚升時的電池電壓若已達1.75v/cell(24cell的42v,12cell的21v)),則應停止使用,馬上充電。
然后初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用初充電電流充到電解液放出氣泡,單格電壓升到2.3~2.4V為止。然后將電流降為1/2初充電電流,繼續充到電解液放出劇烈的氣泡,電壓連續3h穩定不變為止。全部充電時間約為45~65h。
充電過程中應常測量電解液溫度用電流減半、停止充電或冷卻的方法,將溫度控制在35~40℃,初充電完畢時,若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應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電解液進行調整。調整后再充電2h,直至比重符合規定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