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注冊及投資者最低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注冊,私募基金公司備案
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要求有哪些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托管理的產品中,投資于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基金型企業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于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基金公司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二、合格投資者規定
證監會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確立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制度。法律條文如下: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 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于1000 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于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第十三條 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并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綜上所述,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機構成立私募基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其中最主要一條就是要符合注冊資本要求。具體注冊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多少資金,不同類型的私募基金要求的注冊資本不同,最低門檻也要3000萬元。并且出資方式必須是貨幣出資。這樣嚴格要求正是為了提高私募基金公司的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