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于出讓方交付股權并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后,股東基于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于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公司如何辦理轉讓:
流程如下:
1、股東會討論表決:
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規定,因為,股東之間轉讓出資無須經過股東會表決。
2、資產:
轉讓出資中對涉及的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技術等無形資產進行資產。
3、簽訂轉讓協議:
4、收回原股東的出資書,給受讓人發新的出資書;并記載于股東名冊。
5、表決公司章程 召開股東會議,表決修改公司章程。
6、工商登記注冊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及其出資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注冊登記事項變更。
公司轉讓,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
1.股東會討論表決。
2.資產,股東轉讓的出資如果是國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購并使國有股發生轉讓,那么對這部分國有股資產在轉讓前要委托資產部門進行資產。
公司轉讓股份怎么處理:
(一)由轉讓前的股東簽訂股東會決議。決議內容主要包括:
1、如果股份轉讓給本公司的股東,則只需要寫:同意股東A將出資XX元轉讓給股東B。
2、如果需要轉讓給非公司原股東的,則需要寫:同意增加新股東B,同意股東A將出資XX元轉讓給股東B。
3、涉及到增加新股東的,如果公司內離職的股東擔當有公司的職位的話,還需要做一些決議,例如:
(1)如果離職的股東是以前是監事或董事,需要原來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里面寫:同意免去B監事或董事職務,選舉XX為董事。
(2)如果離職的股東是以前的董事長或副董事長或經理,需要原來的董事會作出董事會決議:統一免去B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職務或經理。
(二)由轉讓方和出讓方簽訂出資轉讓協議。
(三)由新的股東組成股東會做出新的股東會決議:同意新成員組成新的股東會,選舉監事和董事。
(四)由新的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等。
(五)由新的股東會做出章程修正案。
(六)去工商領變更登記申請書,填寫,送工商做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