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設計者和使用者從提高備用電源供電的可靠性這一點來考慮也是可以理解的,怕萬一交流電停電時,兩組電池中有一組不能供電時還可以有另外一組電池來保證,即使是干???點勞民傷財的事也值。假若是從這一角度出發而考慮采用電池組并聯使用,筆者也只贊成*多用兩組電池并聯,若2組以上并聯那**是有害無益之舉。假若非采用2組電池并聯不可的情況下,請大家也應同時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并聯使用的電池必須是同一個廠家生產的,且是同型號、同規格的電池;二是并聯使用的電池必須是新舊狀態一致的;三是同一批號同時出廠的;四是同時安裝同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