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p id="mec3r"><button id="mec3r"></button>
<button id="mec3r"><form id="mec3r"></form></button>
<button id="mec3r"><ins id="mec3r"></ins></button>
<xmp id="mec3r"><form id="mec3r"></form>
<xmp id="mec3r"><form id="mec3r"><form id="mec3r"></form></form><xmp id="mec3r"><form id="mec3r"><button id="mec3r"></button></form>
<button id="mec3r"></button>
<xmp id="mec3r">
<xmp id="mec3r">
<ins id="mec3r"></ins><xmp id="mec3r">
<form id="mec3r"></form><xmp id="mec3r"><form id="mec3r"></form>
<xmp id="mec3r"><xmp id="mec3r"><form id="mec3r"></form><xmp id="mec3r"><form id="mec3r"></form><xmp id="mec3r"><form id="mec3r"><button id="mec3r"></button></form><form id="mec3r"><form id="mec3r"></form></form>
<form id="mec3r"></form><form id="mec3r"></form>
<xmp id="mec3r"><form id="mec3r"><button id="mec3r"></button></form>
<form id="mec3r"><form id="mec3r"></form></form><xmp id="mec3r">

廈門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 辦學許可證的辦理

單價: 面議
發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所在地: 福建 廈門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發布時間: 2023-12-21 08:42
最后更新: 2023-12-21 08:42
瀏覽次數: 93
發布企業資料
詳細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標準所稱校外培訓機構,是指由教育部門許可,在民政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中小學生舉辦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補習輔導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和線上網絡培訓機構除外)。涉外教育培訓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基本條件

申請設立校外培訓機構, 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 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要求的舉辦者;

(二) 有黨團組織設立及開展活動的工作方案;

(三) 有合法的名稱、 規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四) 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要求的內部管理制度;

(五) 有符合任職條件的法定代表人、 行政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

(六) 有與培訓類別、 層次及規模相適應的教師隊伍;

(七) 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經費來源;

(八) 有符合房屋質量和消防安全要求, 并與開辦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

(九) 有與開辦培訓類別相對應的課程計劃及教材;

(十) 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兩個以上舉辦者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還應有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各自計入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的出資數額、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

三、 舉辦者

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舉辦者應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舉辦者是社會組織的,應未被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其法定代表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 機構名稱

(一) 校外培訓機構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定,名稱中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詞匯,不得有違公序良俗。 校外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名稱中不能使用“國際”“世界”“全球”“中華”“中國”“全國”“中央” 等字樣,未經有關權利人授權,不得在名稱中使用其他學?;蚪M織、培訓機構的名稱、馳ming商標等。新設立的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大學、學院、中學、小學、幼兒園等字樣。

(二) 申請設立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 名稱應符合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或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名稱,依次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兩個以上漢字組成)、行(事)業或業務領域、組織形式四部分組成。

(三) 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名稱應符合原工商總局制定的《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工商企注字〔2017〕133號) 、 《工商總局、 教育部關于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 號)等規定。

(四) 本標準實施前經審批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 其名稱可以繼續沿用。

五、 章程

校外培訓機構應依法制定章程,章程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 機構的名稱、舉辦者、地址、法人屬性;

(二) 舉辦者的權利義務,以及舉辦者變更的規則;

(三) 培訓宗旨、發展定位、層次類型、規模、形式、業務范圍等;

(四) 注冊資金以及資產的來源、性質、資金管理等;

(五) 理事會、 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及監事會的產生辦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決策機制、管理制度等;

(六) 黨組織負責人進入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及監事會的程序;

(七) 法定代表人產生及變更、罷免程序;

(八) 內設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分工;

(九) 培訓業務的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以及教職工、學員的權利義務和權益保障機制;

(十) 自行終止的事由,剩余資產處置的辦法與程序;

(十一) 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 其他應記載的內容。

營利性培訓機構的章程,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的章程,還應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關于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的有關規定。

六、 辦學投入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有與辦學項目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和資金數額。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應依法履行出資義務,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足額存入培訓機構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辦學的土地、校舍、設施等)。其中,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應根據相關非營利性法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時足額繳存開辦資金;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應在章程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校外培訓機構成立后,出資人不得抽逃出資,任何人不得挪用、侵占培訓機構的辦學資金及其他財產。涉及聯合辦學的,舉辦者之間對辦學投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國家對校外培訓機構出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 場地設施及安全標準

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獨立使用的固定場所(含辦公用房、教學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設施。舉辦者以自有場所舉辦的,應提供辦學場所的產權證明材料;以租用場所辦學的 應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租賃期限自申請辦學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此外,用于辦學的場所還應符合下列條件要求:

(一) 面積要求

校外培訓機構其法人注冊地實際使用的辦學場所總建zhu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培訓點實際使用的辦學場所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教學用房建zhu面積不少于辦學場所總建zhu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教學用房建zhu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招收寄宿學員的校外培訓機構,其宿舍場所應滿足其培訓類別、規模及不同年齡段學員對住宿條件的需求。

(二) 設施設備要求

校外培訓機構應具有與培訓類別、培訓層次、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等。

(三) 安全要求

校外培訓機構場所應符合建zhu、 消防、 安全、 衛生、 環保、抗震等安全要求, 并取得審批部門要求的證明材料, 建立 “ 人防、 物防、 技防” 三位一體的安全防范體系, 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處置演練。 校外培訓機構要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 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

八、 組織機構

(一)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校外培訓機構應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凡有三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培訓機構,應按照黨章規定建立黨組織;黨員人數不足三名的,應明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的工作思路、方案和開展活動的計劃。

(二) 決策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決策機構成員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行政負責人)、黨組織負責人和教職工代表等組成。決策機構負責人應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 執行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建立以校長(行政負責人)為主要負責人的執行機構,校長(行政負責人)依法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

(四) 監督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應依法建立相應的監督機構。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成員不得兼任或擔任監事。

九、 管理制度

校外培訓機構應依法依規制定并完善以下各項制度:

(一) 行政管理制度:應包括黨務管理、崗位管理、值班管理、安全保衛管理、環境衛生管理、會議管理等內容。

(二) 教學管理制度:應包括教學常規管理、教學計劃管理、教學過程管理、教學紀律要求、課程評估、教學評價等內容。

(三) 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門衛制度、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用水用電用氣等設施設備管理、衛生管理、安全教育、 安全培訓、 安全信息報告、 安全工作檔案記錄等內容。

(四) 員工管理制度:應包括錄用信用信息查詢、資格確認、錄用管理、崗前培訓、考勤管理、服務管理、考核評價、獎懲制度等內容。

(五) 學生(學員)管理制度:應包括課堂紀律、出勤管理、作息時間安排、用餐和住宿安排、人身安全要求、衛生管理等內容。

(六) 檔案管理制度:應包括辦學檔案、學生檔案、教師檔案、課程檔案、財務賬目檔案、檔案安全管理、檔案保管等內容。

(七) 資產管理、 財務管理以及學雜費存取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應包括資產購置保管、 財務制度、 會計制度、 培訓費全額繳存專戶管理、 費用支出管理等內容。

(八) 收費和退費管理制度:應包括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程序、收費票據管理、退費標準、退費程序等內容。

(九) 場地及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應包括辦學場所維修保護、 消防通道暢通、 教學設備維護、 圖書資料管理等內容。

(十) 教師培訓及考核制度: 應包括年度教師培訓規劃 (應有法律、 安全、 師德等培訓安排)、 培訓經費安排、 培訓考核、師德教育、 師德承諾、 師德師風管理、 年度考核評價等內容。

(十一) 信息公開制度:應包括信息公開目錄、 信息公開審查、 信息更新, 以及教師執證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流程、 收費項目標準和退費辦法、 財務會計報告等事項的公示辦法等內容。

十、 收費管理

校外培訓機構收取培訓費用的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和培訓事項等由其自行制定, 報所在地的區教育部門備案,列入招生簡章并向社會公示。 收費標準按補償教育成本和市場需求狀況合理確定。

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管理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堅持自愿原則, 不得強制收費或者只收費不服務。

(二) 應與學員(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應當載明:機構名稱、 教學地址、 培訓目標、 培訓內容、 培訓教材、培訓時間、教學課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未完成培訓課程的退費辦法等內容,并提供具體教學計劃。

(三) 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 并在辦學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培訓內容、 收費方式、 收費依據、 教育培訓時間、 退費辦法及價格舉報投訴等, 接受社會監督。 不得收取未向社會公示的任何費用, 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

(四) 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 不得一次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五) 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誘騙教育培訓對象或者其監護人交納培訓費用。

(六) 開具由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通用發票。

(七) 培訓機構所收的培訓費, 應及時全額繳存培訓機構銀行賬戶, 不得存入個人賬戶中。

(八) 其他有關收費管理辦法。

十一、 法定代表人、 行政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

(一) 法定代表人

校外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 由理(董)事長或行政負責人擔任,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在中國境內定居, 信用狀況良好, 無犯罪記錄, 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行政負責人

校外培訓機構應聘任行政負責人,行政負責人除了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教學規律外,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 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原則上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刑事犯罪記錄、無違法違規辦學記錄;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5年以上相關教育管理經驗。

(三) 主要管理人員

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 配備相應的專職教學管理人員、 財務管理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負責培訓機構日常管理工作。 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和 3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的會計人員, 且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 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 師資隊伍

(一) 校外培訓機構應根據所開設培訓項目及規模,配備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數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4,單個教學場所(含教學點)的專職教師不得少于3人。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用的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二) 從事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 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請在職中小學教師(含教研人員),其聘用人員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 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三) 校外培訓機構聘任外籍教師, 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三、 培訓內容

(一) 校外培訓機構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堅持立德樹人, 發展素質教育, 以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落腳點, 應具有明確的辦學宗旨及培養目標, 不得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 不得開展違反國家、 福建省和我市有關規定的培訓。

(二) 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自律, 科學制定與其培訓項目相對應的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以及教學進度。面向普通中小學生開設的學科類培訓, 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以及福建省、 我市有關學科教學管理要求, 不得有 “ 超綱教學” “ 提前教學” “ 強化應試” 等不良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 數學、英語及物理、 化學、 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 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的區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 競賽及進行排名,不得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 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 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

(三) 校外培訓機構應選用與其培訓課程及培訓計劃相匹配的教材, 培訓教材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和價值取向, 并報審批部門備案, 且舉辦者必須對所使用教材的合法性、 合規性以及自愿接受主管部門檢查等作出書面承諾。涉及使用境外教材的,應嚴格遵守國家出版物進口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違反憲法法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宣揚邪教迷信。

十四、 機構設立

(一) 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 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批, 不得舉辦實施軍事、 警察、 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校外培訓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 再登記取得營業執照 (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后才能開展培訓。 未經區教育部門審批頒發辦學許可證, 任何培訓機構或公司不得以家教、 咨詢、 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 校外培訓機構在所在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 均須經過批準; 跨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 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的區教育部門審批。 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二) 各區要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訂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的具體標準, 并就設置標準的書面文件向市教育局、 民政局、 人社局、 市場監管局備案。 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如不符合各地新定標準的, 應當按各地新定標準進行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終止培訓活動, 并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十五、 管理與監督

(一) 區教育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資產管理等行為的監管。

(二) 區教育部門應建立和完善校外培訓機構信息公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的主要信息,并在線上、 線下同時公布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建立完善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年報制度, 每年上半年對校外培訓機構上一年度的辦學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檢查,年檢結果和年度報告及時向社會公示。

(三) 校外培訓機構在辦學過程中出現隱瞞實情、 弄虛作假、 違法違規辦學行為的, 教育部門和相關部門應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并追究有關人員年度法律責任。


相關辦學許可證產品
相關辦學許可證產品
相關產品
 
国产精品精品国产免费一区二区-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精品91AV在线观看-久久久久久激情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