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件材料希望在內地應用,是必須要先是由中國委托公證書人公正出具公證書,并且經過中國法律服務(中國香港)有限責任公司加章轉寄,才可以寄往內地應用。
一般沒有什么標準,本人或公司都能夠公正,得先確認好開展公證的材料文檔及其文檔主要用途再為到侓師。
中國香港公正依據公正主體不一樣分兩種:
1、本人
本人能夠證明材料比較多,不僅有工作單位證明層面,也是有資產證明層面,具體如下:
工作單位證明包含:護照簽證、身份證件、暫住證、國藉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及結婚證書等涉及個人信息的各種文檔;
資產證明包含財產持有者文檔(如小區業主、企業管理者、投資者、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等)、銀行資信文檔、經濟發展情況證明、個人收入證明、本人簽訂的合同書(如項目投資、選購動產抵押房產、借款或保證等)
2、公司
香港企業能夠證明文檔相對較少一些,卻也包括了企業運營的各個方面,企業本身合理合法文件及公司運營和資產文檔都可開展公正,如:
CI(中國香港公司注冊證書)
BR注冊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證)
中國香港企業章程
NNC1(法團創立報表)
NAR1(周年申報表)
注冊地址
企業決議書
注冊資金
公司股東及執行董事狀況
會計審計報告
銀行資信證明
擁有物業管理狀況
按揭及借款狀況
企業簽的合同或擔保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