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ODI備案是企業境外投資備案的簡稱,包括了發改委備案、商務廳/局/部備案、外匯管理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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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目前全國各地區基本都已實現了ODI備案的在線辦理,可登陸各地區的政務服務網站、各備案部門的官網站遞交備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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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境外投資備案基礎材料(商委、發改委)
(1)投資主體注冊登記證明文件,即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2)投資資金來源的情況說明(商委)以及銀行存款證明;
(3)投資主體公司背景介紹;
(4)法人身份證;
(5)投資決議;
(6)上年度審計報告及新季度財務報表;
(7)境內公司的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的介紹;
(8)本次投資對應的股權認購協議中英文版本;
(9)可研報告(我司撰寫);
(10)跨境投資股權架構圖;
(11)對外投資設立企業相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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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申報材料
(1)境外投資備案表/申請表(商委)
(2)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申請文件(發改委)
(3)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商委&發改委)
(4)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業務申請表(銀行)
portant;">發改委申報要點
portant;">發改委發文定義“境外投資活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商務部及發改委的投資主體定義里涵蓋合伙企業實操處理:
portant;">? 以前商務部及省級商務廳基本不受理合伙企業提交的備案申請,目前實際情況仍需屆時咨詢具體辦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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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盡管兩部門的投資定義里均有“取得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理論上對于小股東的地位不明,但實操中,在境外公司參股超過10%的小股東仍舊屬于兩部門的規范范疇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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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實操中難以通過核準/備案的常見情形:母小子大(即境內ODI主體凈資產低于擬境外投資的申請額度)、境外無真實的投資項目、當地的當年度境外投資額度已用完(潛規則,需在辦理前與相關部門確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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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發改委申報級別及申報類型
portant;">? 國家發改委核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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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適用條件: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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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 發改委備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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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適用條件】:核準制以外的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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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備案機關】:國家發改委與地方發改委(工作有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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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具體劃分】:國家發改委負責央企,含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國務院或國務院所屬機構直接管理的企業及地方企業但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地方發改委負責 3 億美元以下的地方企業的投資項目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