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兩地車牌年審定期檢驗期限
(1)非營運小型客車(不包括:面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車輛出廠4年內登配冊為兩地牌,該車之香港第壹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17年7月1日以后的,除第壹次登記檢驗外,6年內新車免上檢測線檢驗;注冊登記日期在2015年7月1至2017年6月30日之間的,第壹次登記檢驗后第4年始按規定上線檢驗
(2)注冊登記日期在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的,以及非營運其他小型客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月檢驗1次
(3)載貨汽車和非營運大、中型客車 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 超過10年的每6月檢驗1次;
(4)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月檢驗1次。
粵港兩地車年度定期檢驗安排:
1》2015年12月底以前已辨理檢驗的車輛按原規定的檢驗有效期月份 (即內地車牌的尾位數字相對應月份)前來年度檢驗
(2)2016年1月起以后前來理新辦或換車等變更之第壹次登配檢騙重輛、按第壹次檢驗月份為年度定期檢驗定期的相對應月份前來辦理車輛年檢,上述車輛年檢辦可提前兩個月受理車輛檢驗,請車輛車主做好車輛保養,按期到中檢辦理驗車。
粵港兩地車牌年審所需材料:
車輛行駛證正副本
香港車輛登記正本
廣東省車輛保險單及發票
公司印章;
粵港兩地車牌驗車所需材料:
粵港兩地車牌批文卡;
香港車輛登記牌簿正副本;
廣東省車輛保險單
公司印章及商業登記證
車輛發動機及底盤拓印號碼
換車等變更檢驗輛需提供以下文件:
(2) 新辦理之香港輛登記文件(牌)正副本
(3)合法有效的廣東省勤事交強險保險罩正本及饕票;
(4)公司印章及商業登記證(私人名車輛需提供身份副本);
(5)車輛發動機及底盤拓印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