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如下:
(一)申報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申報對象要求。
(二)2021年8月31日前(含2021年8月31日)進行工商注冊登記。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9月1日)后,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合作社)名稱未發生變更。
(三)除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外,吸納3人及以上就業,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工資。
(四)扶持對象和項目無不良信用和違法記錄。
(五)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
(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具有帶動就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