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ODI,英文全稱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指境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取得境外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投資行為。境內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應當履行境外投資項目備案手續,若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則實行核準管理;該手續由發改委、商務主管部門、外匯主管部門三個部門牽頭審核,并頒發相應核準/備案文件,實踐中將上述手續流程稱為ODI備案。
簡單點來說,就是國內企業投資中國港澳臺地區及其它國家和地區的企業時,不論是新設公司、新建項目還是并購股權,只要涉及直接或間接獲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就需要進行境外投資備案。如果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
需要做境外投資備案的情況有:
1、成立海外子公司開展業務并注資
2、海外上市(紅籌/VIE架構搭建)
3、 個人、企業稅務統籌
4、 跨境電商業務開展
5、 離岸投資等。
境外投資備案證書辦理條件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企業在國內無違法記錄,資信良好;
3.投資項目不得涉及敏感國家、地區及行業;
4.企業自身資金、人員、技術和管理上具有跨國公司的比較優勢。
境外投資備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1、發改委備案請示文件;
2、境外投資備案表;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5、“企業擬成立境外全資子公司”的決議;
6、項目背景說明;
7、追溯至終實際控制人的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
8、資金證明(存款證明原件);
9、審計報告。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流程:
1、向發改委立項申請: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2、向商務部審批申請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后2年內在境外開展投資。
3、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外管部門審核后,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