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國公共養老保險有兩個體系,一個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個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張先生原理在戶籍地既繳納了居民養老,也在就業單位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這種情況是否合適?以后養老金怎么領取呢?
今天,小編和大家分享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的合并,以及年限和養老金怎么領取的內容。
首先要強調的是:不管你交幾份養老保險,都只能領取一份社會養老金!所以,大家不要在同樣的年限內,既繳納居民養老又繳職工養老保險。尤其是我們農村的兄弟姊妹們,因為就業地不固定,經常往返于農村與城市之間,在老家參加了農村的“居民養老保險”,又在就業單位或者靈活就業參保了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在將來退休時養老待遇怎么計算呢?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的,職工養老的繳費年限是可以并入居民養老累加計算的。比如說,張先生在老家交了10年的居民養老保險,又在城里的上班單位交了10年的職工養老,在退休時可以把10年職工的并入居民養老算年限,也就是或可以算20年居民養老的年限。如果張先生把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那么,他的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計入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張先生如果符合條件,選擇領取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那么,他參保的職工養老保險與居民養老保險在銜接時,在同一年度內重復參保的,就要退還他重復繳納的居民養老的保費,也就是居民養老做退保處理。無論職工的還是居民的養老保險,都有個人賬戶金額,如果張先生把居民養老轉入職工養老保險,或者把職工養老轉入居民養老保險,他的個人賬戶儲存金額都不損失,全部轉移合并到一個賬戶累計計算。張先生必須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60周歲)辦理合并手續,如果職工養老繳費年限滿15年的,建議把居民養老并入職工養老保險,那樣,按職工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比居民養老的養老金領取得要高。假如,張先生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不想延長的,這時候就可以選擇把職工養老保險并入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居民養老保險領取相關待遇。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