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提供如下材料:
(1)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業務申請表》
(2)屬于港澳臺投資企業的,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回執》;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4)企業完稅憑證(提交時須通過網上核查);
(5)投資者登記文件;
(6)機動車登記文件;
(7)駕駛人證件;
(8)機動車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上述指標有效期為5年,到期后按屆時申辦條件辦理指標延期手續,超過3年未辦理延期的,予以注銷指標。相關申請按指標排期輪候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