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ODI境外投資備案境內企業需要的資料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內地居民和企業都積累了可觀的財富,而這些積累下的財富,很多都用于投資領域。但資本的無序流動,特別是資本無節制的向境外流出,不僅會使國民經濟受到損害,也會讓多年改革開放的成果消耗殆盡。因此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嚴格的資本流出審核規則,以對資本向境外流出的情況進行限制。
ODI即境外直接投資,指國內企業、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投資行為。一般為兩種情況:
1.境外新設公司(新設就是要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陸境內的這家公司必須作為股東,占股多少沒有要求)
2.境外并購公司(并購就是在國外控股一家公司,作為并購方的股東,需要出具盡職調查。)
新加坡ODI境外投資備案境內企業需要的資料:
1. 公司全體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國內公司的營業執照掃描件,法人在復印件上簽字的掃描件
2. 國內公司近一年的審計報告并需要進行備案
3. 公司余額的證明,要大于擬境外投資的數額
4. 國內企業的股權架構圖(需穿透到自然人和實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