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幾年來,美國商標注冊的需求是越來越大了,不過美國商標注冊的過程就與其他國家商標注冊的過程相比較的話,總會有一些較為特殊的地方,美國商標注冊使用是需要宣誓的。就拿我們國內的商標注冊程序來相比較吧,就目前小編從事商標注冊代理行業到現在,還未見識過我們國內商標注冊需要使用宣誓這個說法。而美國在這方面是非常注重商標使用的一個國家,如果注冊了美國商標,申請人在五年內未使用的,那么申請人將會面臨著美國商標權被撤銷的風險。那么,現在小編就為各位打算或者正在申請美國商標的申請人們編輯這篇關于美國商標注冊為何需要使用宣誓?
1、美國商標注冊申請人的意向使用需要宣誓
美國商標注冊有意向使用和已經使用兩種基礎,在以意向使用申請美國商標的情況下,官方審查通過后的6個月內需要進行宣誓,等宣誓通過后才能拿到商標證書,如果超過了6個月沒有宣誓,可以申請付費延期。
2、美國商標注冊之后的第五至六年需要宣誓
美國是非常注重商標使用的,在注冊后第五至六年一定要宣誓,才能繼續享有商標的使用權,這點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否則,即將面臨商標被撤銷的風險,得不償失。
需要特別的是,逐一方式辦理的是根據美國的相關商標法規當中的規定進行,如果是通過馬德里方式延伸辦理的,則是根據商標法第71條規定進行的。
3、美國商標法規第十五條的不可爭議宣誓
根據美國商標法鬼第十五條規定,如果商標注冊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五年在美國使用其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以獲得無可爭辯性的權利,宣誓成功后,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該商標缺乏顯著性為理由,而要求美國上訴審判委員會撤銷該商標注冊。
4、美國商標續展前的使用宣誓
美國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是十年,每次續展前六個月內,仍然需要提交商標使用宣誓和商標使用的證明證據。
小編總結
關于美國商標注冊注冊的使用宣誓,小編在這需要特別的提醒各位賣家或者商家再或者企業家都好,申請美國商標注冊,一定需要做好宣誓的相關事項,如果申請人對美國商標的使用宣誓疏忽大意,那么申請人很有可能的錯過了宣誓的時機也正因為如此從而導致了商標注冊是無效的。
經過了小編所編輯的這篇文章的介紹之后,相信有不少的申請人或者商家、賣家再或者企業家們的心目當中應該是有數的了。美國商標注冊并非于中國商標注冊一般,通過注冊成功之后,拿到商標注冊證書就可以以為沒事了。編輯了這么多,并非是想說美國商標注冊有多么的繁瑣,而是想說的是美國國家商標注冊都是在有所區別的,只要申請人做好相關的準備認識了這些規定之后就能夠明了。